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X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二)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X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