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X日前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受灾房屋使用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迅速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受灾房屋尤其是住宅小区开展一次大检查,全面摸清并准确掌握因受灾受损情况。《通知》指出,市、县(市)区两XX应建立灾后房屋安全隐患处置应急专项资金,用于受灾房屋公共部位的维修及安全隐患排除。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海曙、江东、江北三区所需资金按2:1的比例,由市、区财政共同承担。市本X资金列入年度危房解危专项预算,先期安排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