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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山东华能传动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TY2013120608 |
买受人: | 签定地点:济南 |
一、产品名称、型号及要求、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 签定时间:2013-12-06 |
序号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价 | 总金额 | 交(提)货时间 |
TY2013120608.01 | HM2-160M-4-11V1 | V1安装 | 1 | 2443 | 2443 | 全款订货,供货期20天。 |
合 计 | | | | 2443.00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贰仟肆佰肆拾叁元整(含17%税不含运费) |
二、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X,行业标准规定执行。 |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质保期自发货之日起壹年或出厂之日起15个月计算,以先到者为准。 |
四、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 |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X,行业标准规定执行 |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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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
十一、违约的责任:按《经济合同法》。 |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在违约方对方的司法机关解决。 |
十三、十三、其它约定事项:乙方逾期X过2个月以上未提货的,甲方通知乙方后有权对合同电机进行调剂处理.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
十四、本合同自收到定金之日起生效,传真件X。 |
出 卖 人 | 买 受 人: |
单位名称(章):山东华能传动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单位名称(章) |
总公司地址:山东济南大观园机电市场112号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滕益君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13864182555/ 13337937333 400-072-6877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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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31-83163689 | 传 真: 0531-88014557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济南大观园支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695323999 | 帐 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823127035061 | 税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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