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35/EU和EMC指令2014/30/EU。2014代表着版布年限,中间的数字代表着序号,EU是欧盟(European Union)的英文缩写(以前是欧共体European Communities,缩写的单词所以是EC)。 LVD新指令2014/35/EU将于2016年4月20日起执行。各成员国必须在2016年4月19日前完成立法程序。换言之,基于旧低电压指令的VOC(符合性声明)2016年4月20日后将不被接受。
更新的EMC指令的编号为2014/30/EU,它将于2014年4月18日生效。旧有的EMC指令2004/108/EC将于2016年4月20日废除。
当这些指令更新的时候,对产品的设计要求有什么影响呢?相信这个是我们比较关注的问题。此外,当这两条指令更新以后,我们产品测试的标准有没有变化?指令和标准之间有什么区别和关联?实际上这也是我们X容易搞混淆的地方。
下面我试着作一些解释,如果有不正确的地方,望诸位帮忙指正:
举个例子来说:这是一款台灯做的CE-LVD证书,The LVD Directive 2014/35/EU代表着X新的低电压指令;接下来是EN 60598-2-4:1997 / EN60598-1:2008+A11:2009 / EN62493:2010 / EN62471:2008 / EN62031:2008+A1:2013 / EN61347-2-13:2006 / EN61347-1:2008+A1:2011+A2:2013 共七个标准。
每个标准后缀的年限是对应的该标准所版布的时间。这时有些人就会迷惑了,为什么后缀的年限相差这么多,有2013年的,还有1997年的,但是LVD指令又是2014年?
因为标准的更新与指令的更新不是同步的:我们所选择的检测标准又称为协调标准,是对产品检测的时候,需要用这些标准来进行测试.所以同一个指令,但针对不同的产品时,就要采用不同的标准.灯具有灯具的标准,电源有电源的标准,家电有家电的标准.但是指令都是同一个。
无论是指令的更新还是标准的更新,都会有一个过渡期。这次LVD指令在2014年更新,但是要到2016年才将之前的指令废除。
标准与指令一个X明显区别就是制定的主体不同,指令由欧盟统一制定,而标准则是由国际电工委员会制定。指令可以理解为由欧盟制定的一条法规。我们所说的CE证书,就是指我们自己宣称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某条法规.(所以我们说CE认证是属于自我宣称形式的认证).
针对LED灯具产品的CE证书有两种形式,一种是COC,就是由X三方检测机构出的证书。另一种是DOC,是由生产商自己出的证书。实际上这两种证书都是需要的,但是很多人做外贸的人不知道,甚至部分国外的采购商也没有搞清楚,以为有X三方检测机构出的CE证书就可以,结果货到了港口才被告之所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真正懂得欧盟法规的采购商,他们除了会要提供X三方检测机构的CE证书,还会要求生产商自己提供一份DOC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