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浸盘根
1、构成:由8毫米以下的不低于5支的石棉纱、线扭合而 成,和10毫米以上的不低于4支的石棉纱、线扭合而成。
2、分类:分有尘石棉纽绳和无尘石棉纽绳两种。
3、规格: 3.0 ----160.0 mm ,石棉编绳规格: 12mm----80mm ,每小包装5-10公斤,每袋40公斤
4、应用范围:1.系用机纺石棉线编织或扭合而成的石棉圆绳,石棉方绳,石棉扭绳。
2.常用于水暖的密封。
3.用于法兰连接之间的密封。
5、 产品X点:用于各种热设备及热传导系统作保温隔热材料或填衬材料,也可直接用作复制各种石棉制品。
(又名硅酸铝纤维绳,一般用φ10或φ20)
油浸盘根油浸石棉盘根(油浸盘根)执行标准和技术参数
一、油浸石棉盘根的定义和用途
1、 油浸石棉盘根系用石棉线(或金属石棉线)浸渍润滑油和石墨编织或扭制成的密封材料 。
2 、油浸石棉盘根适用于回转轴、往复活塞或阀门杆上作密封材料。介质为蒸汽、空气、工业用水、重质石油产品。蒸汽极限压力为45公斤/厘米2,温度为350℃以下。
二、油浸石棉盘根的技术要求
1 、油浸石棉盘根按适用范围分二个牌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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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号 适用范围
YS 350 适用于蒸汽温度为350℃,压力为45公斤/厘米2
YS 250 适用于蒸汽温度为250℃,压力为45公斤/厘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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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需方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2、 油浸石棉盘根分为方型、圆型和圆型扭制产品三种;根据用户需要可夹金属丝。
F——方型(穿心或一至多层编织)。
Y——圆型(中间是扭制芯子、外边是一至多层编织)。
N——圆型扭制(扭制的)。
3、 油浸石棉盘根所用润滑油其闪点应符合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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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 号 润滑油的闪点不低于℃
YS 350 300
YS 250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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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各种牌号油浸石棉盘根的规格和质量指标应符合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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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 号 形状 规格 容重 适用极限 适用
圆型的直径和方型 克/厘米2 压力 温度
的边长毫米 不小于 公斤/厘米2 ℃ 介质
不大于 不大于
F 3.0,4.0,5.0,6.0,8.0,
YS 350 Y 10.0,13.0,16.0,19.0, 0.9 45 350 蒸汽、空气
N 22.0,25.0,28.0,32.0. 工业用水、重
F 35.0,38.0,42.0,45.0, 质石油产品等
YS 250 Y 50.0 夹金属丝11 45 250
N Y型从50毫米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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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油浸石棉盘根规格公差范围应符合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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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型的直径和方型的边长 公差 圆型的直径和方型的边长 公差
3.0,4.0,5.0 ±03 190,220,250 ±08
60,80,100 ±04 280,32035.0,42.0, ±1.0
4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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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油浸石棉盘根表面花纹应匀称。不应有外露线头、弯曲、跳线,石墨应涂得均匀,不
符合以上要求的缺陷10米内不得X过2处。
7、油浸石棉盘根的浸渍剂(包括石墨)百分含量应为25~45。
8 、油浸石棉盘根每盘允许有一段不短于1米的短段。
三、试验方法
1 、油浸石棉盘根的规格,利用准确度0,1毫米的游标卡尺从两个互相垂直方向测定由盘
根的任何一点作为起点,每隔1米,测量一次。取三处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2 、油浸石棉盘根的外观及结构以肉眼进行检查。
3 、油浸石棉盘根浸渍剂(包括石墨)含量的测定:容重的测定均按JC 331-82《盘根理化
性能试验方法》进行。
四、检验规则
1 、每盘油浸石棉盘根都应作外观、尺寸检查。
2 、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产品以500公斤为一批,不足500公斤者按一批计。在每批中,
任取经外观检查各的产品三盘,在每盘中截取长度不小于025米作理化性能试验。10毫米
以下规格的试样长度可按试验需要截取。
3 、检验结果如有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取加倍数量的试样对该项指标进行复验:如
复验结果仍不合格,该批产品应作为不合格品。
4 、如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仲裁。
五、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 每盒、每盘和每箱产品都应有下列标志:
511 制造厂名和商标;
512 产品名称,牌号;
513 产品规格;
514 毛重及净重;
515 制造日期;
516 技术检验合格证;
517 本标准号。
52 油浸石棉盘根应以防潮纸或塑料袋包裹并装入纸箱内,捆扎牢固。每箱重量不X过25
公斤。有特殊要求需经供需双方商定。
53 油浸石棉盘根应用有篷车、船运输。
54 油浸石棉盘根应在温度为0~35℃室内贮存,严禁烘烤、曝晒、受潮、雨淋,保管期
限从生产日期起,不应X过二年。
附录A
A1 油浸石棉盘根所用石棉线应不低于4支,春他条件应符合JC 221-79《石棉纱、线》的
要求。
A2 油浸石棉盘根除去浸渍剂(包括石墨)的石棉线,烧失量应符合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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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 号 烧失量不大于,%
YS 350 24
YS 250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