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鼓过滤机安全要求
【转鼓过滤机安全要求】基本说明
安全要求
1 系统正常运转时,其粒化水量、吹扫空气量、清扫水量、粒化器的X高水温及渣流量,应达到设计规定值。
2 系统运转时,设备检查应达到以下要求:设备专检无异常,粒化头无堵塞,接受槽格栅无渣块,高低沟、渣闸状态合理,热水槽中无积渣,地坑内无积水和渣,各管道阀门无泄漏,胶带运输平稳,无偏离,事故水位正常。
3 出铁时所用的冲渣沟,应同时具备分流干渣的条件或其他处理炉渣的措施,拨闸分流的时间不应X过3min。
4 正常生产时,系统设备的运转应实行自动控制。
5 应在出铁前20min启动系统,接到“已准备好”的信号,操作室方可启动系统。一次启动失败,不应立即连续启动。
6 系统运转中出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现象时,应立即停止系统运行,并将热渣倒入干渣坑或渣罐。
7 出铁时,冲渣沟、粒化器附近不应有人。
8 应严密注视系统粒化水量。若发现粒化水量大幅度减少、转鼓发生故障、胶带带水严重或操作室信号出现“大警报”,应立即分流至干渣坑或渣罐,严防液态渣进入粒化系统。
9 堵铁(渣)口20min后,系统方可停止运行。
10 系统停机后,应先停粒化泵动力电源,再检查和清扫粒化头、水渣沟、接受槽、粒化水泵。
检查或更换、清扫喷嘴,应先停液压系统(关闭液压阀门)。检查皮带,应先停带式输送机动力电源。
11 系统维护人员,不应短接系统的各种保护装置,发现设备异常或事故情况,应迅速判断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记录异常现象和事故情况,报告有关X导。
12 系统的各种联锁、保护装置,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应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X厂长批准;调整应做好记录,并存档。
13 系统任何控制手柄处于“自动”位置时,不应检修。系统检修中如需转鼓动作,应X专人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