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升机构按1.1Gn加载,试验中,对每种动作应在其整个运行范围内作反复起动和制动,对悬挂着的试验载荷作空中起动时试验载荷不应出现反响动作。试验时应按该机的电动机接电持续率留有操作的间歇时间,按操作规程进行控制,且必须注意把加速度,减速度和速度限制在起重机正常工作的范围内。按其工作循环,试验时间至少应延续1h。 如果各部件能完成其功能试验,并在随后进行的目测检查中没有发现机构件有损坏,连接处也没有出现松动或损坏,则认为这项试验结果合格。 5.3.3X载的加载方法 抓斗起重机的X载,在额载试验的基础上,可采用再增加容重较大的重物(例如生铁块)的方法;电磁起重机的X载,可摘下电磁吸盘,在吊钩上直接加载。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6.1.1每台起重机都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的内容包括除本标准X5章和X8章外的所有项目。 6.1.2起重机应在制造厂进行预装,预装时,对桥架部分司机室可不装上,对小车部分钢丝绳及取物装置可不系上,运行的车轮应架空。 6.1.3进行空运转试验,分别开动各机构,做正、反方向运转,试验的累计时间不少于5min。 6.1.4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产品图样及本标准进行逐项检验,只有检验合格后才准予验收,并向用户签发《产品合格证明书》
B2.1金属结构的工作X别和起重机的工作X别相同。 B2.2起重机运行机构的工作X别一般应和起重机同X。但当用户说明其运行频繁,且运行线路特长时,电动机要选其合适的工作制。 B2.3主起升机构的X别,依表4和表5,一般起升高度时和起重机同X,加大起升高度及低速型时,电动机要选其合适的工作制。 B2.4副起升机构的工作X别一般和主起升相同,便亦可相邻两X主起升共用一个副起升,如M5和M6X共用M5X,M3和M4X共用M3X等。 B2.5小车运行机构的工作X别应比起重机低一X
起升机构 在小车架的上部安装着起升机构,单钩时为一套X立的驱动装置。当有主副两个吊钩时,就安装着两套各自X立驱动的起升机构。 起升机构由YZR型起重机X电动机的高速旋转,经齿轮联轴器带动渐开线齿轮减速器。减速器的低速轴又转动绕有钢丝绳的卷筒。只要控制电动机和正反转,就可以达到吊钩的升降作用。 为了保证起升机构工作的安全和可靠性,在减速机高速轴上装有制动器。支承卷筒一端的轴承座上装有上升限位器,是吊具上升至极限位置时的安全装置。 如吊运熔融及炽热金属的起重机,必须装设有二套X立作用的制动器(双制
动)、起重量限制器、装设有不同形式(一般为重锤式和旋转式并用)的上升极限位置的双重限位器(双限位),并应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起升高度大于20m的起重机,还应根据需要装设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 (四)小车运行机构 小车运行机构是由电动机带动立式渐开线齿轮减速器。减速器的低速轴以集中驱动的 方式连接装在小车架上的主动车轮。电动机采用了双端出轴,轴的一端装有制动器。 (五)其它设备 1.缓冲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