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委托X的机构来编制安全评价报告?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十九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X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X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X六条规定可知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要条件之一。3、根据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X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九条规定: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4、依据四川省人民X令X254号《四川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X十条规定:以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书》
其中X二十九条规定:本办法X十条一至五项规定项目的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安全验收评价。5、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X二十二条的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X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是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X低事故率、X少损失和XX的安全投资效益。安全评价可以达到以下目的。1、提高系统本质安全化程度通过安全评价,对工程或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等过程中存在的事故和事故隐患进行系统分析,针对事故和事故隐患发生的可能原因事件和条件,提出消除危险的X佳技术措施方案,特别是从设计上采取相应措施,设置多重安全屏障,实现生产过程的本质安全化,做到即使发生误操作或设备故障时,系统存在的危险因素也不会导致重大事故发生。2、实现全过程安全控制在系统设计前进行安全评价,可避免选用不安全的工艺流程和危险在原材料及不合适的设备、设施,避免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或存在缺陷,并提出降低或消除危险的X方法。系统设计后进行安全评价,可查出设计中的缺陷和不足,及早采取改进和预防措施。系统建成后进行安全评价,可了解系统的现实危险性,为进一步采取降低危险性的措施提供依据。3、建立系统安全的XX方案,为决策提供依据通过安全评价,可确定系统存在的危险及其分布部位、数目,预测系统发生事故的概率及其严重度,进而提出应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等。决策者可以根据评价结果选择系统安全XX方案和进行管理决策。4、为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创造条件通过对设备、设施或系统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相关规定的评价,对照技术标准、规范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实现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
加强安全评价前置条件的把关工作评价人员进入企业现场审查时必须根据导则要求,向企业索取并严格把关验证这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然后做出关于前置条件的相应评价,以解决该企业是否合法运作的问题。然而,有的安全评价报告附件中会出现失效或不合乎要求的复印件,比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经过期;土地、产权或租赁合同中申请人和产权人不符;出租方未附有权向外出租的证明;把设计图纸的“审核意见”当成“验收合格意见”等等。这些也需要在评价工作中加以注意。
加强安全管理体系的评价在系统工程理论中,人们常把“人——机——环境”诸因素作为一个安全体系来管理,把很多复杂的因素进行条理化、规范化、标准化,使人更明确、更系统的掌握。安全科学主要是研究人、机和环境之间的关系,建立这三者的平衡共生态,达到保护劳动者身心安全,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跨门类、综合性的横断科学。有的安评报告查找分析危险因素时,顾此失彼留有隐患。随着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发展,应引入“X三危险源”的新概念。通常来说,X一类危险源是指能量载体,或者是危险物质,这是事故发生的物质性前提,它影响事故发生后果的严重程度,是事故发生的物质根源。X二类危险源包括物的故障、物理性的环境因素、个体人的失误,这类危险源是事故发生的触发条件、必要条件。而X三类危险源是指不符合安全的组织因素,包括组织程序、组织文化、规则、制度等。在明确X三类危险源以后,应当充分认识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仅对设备、物料的危险性进行分析评价,未对人的因素、执行法律、法规的因素以及环境因素进行分析评价,是不妥的,还要对提高以“人”为核心的安全文化、组织体系等方面的投入和建设进行评价。一个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就是在于把实现人的价值与实现企业的经济价值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