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有哪些法律依据?1、主席令X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2、主席令X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3、国务院令X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4、根据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X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5、四川省人民X令X216号《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自2007年12月9日起施行)6、四川省X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X90号《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要进行竣工验收。包括做验收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正式生产运行前或工业园区建设完成后,通过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或工业园区内的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情况,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审查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建设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从整体上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
安全生产管理资料(1)岗位设置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2)企业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文件(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各生产岗位操作规程(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和配备文件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①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的设置或配备的文件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③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④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设备、设施资料(1)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等。(2)辅助系统①储存设施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等②公用工程(水、电、气、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