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汽修厂所产生的废机油,主要为车辆、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非润滑油,属于《X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X39号)里规定的危险废物。汽修厂、4S店等产生废机油的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X五十三条、五十七条等规定,向所在地县X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有关资料,且不得将废机油出售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否则,县X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X七十五条之规定,对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X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X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检察机关运用公益诉讼这一法律监督新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汽修厂的违法行为,形成法治建设合力,共创美好环境,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