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危险废物处理议题的启动,始于1990年3月22日。这一天,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鹿野于瑞士小城巴塞尔签署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中国成为《巴塞尔公约》早的缔约国之一。但当时的中国到底有多少危险废物?中国接下来该如何管理国内的危险废物?“都不清楚。”清华大学环境系教授聂永丰告诉凤凰周刊记者,“之所以在不清楚的情况下就签署《巴塞尔公约》,是因为公约本身就是专门用来制止发达X向没有处理能力的不发达X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签这个字,对中国不会有坏处。”
1991年,中国选取17个城市开始进行危险废物普查,再过三年又将范围扩大到整个中国内地。从着手普查危险废物到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危险废物处理设施,中国用了不到二十年时间,这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了不起的成绩。但与此同时,仍有诸多技术外因素困扰中国的危险废物处理。
“就像中国以前进行的人口普查一样,中国的危险废物到底有多少,谁也搞不清。”聂永丰曾担任清华大学环境系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所所长,也曾担任环保部和联合国开发署亚太地区危险废物管理与处置培训及技术转让中心主任,他告诉凤凰周刊,“危险废物处理本来是环保议题,但二十年来在中国时常面临被面子、情绪、舆论和地方利益绑架的危险。”
何为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是核物质吗?”王明磊就读于清华大学医学院,对“危险废物”的概念并不明晰。对于废汞灯之类日常生活中的常见废弃物,民众的认识也多停留于“不应随手丢弃”层X,并不知道他们都已被中国环保部列为“危险废物”。“使用过的电池、荧光灯管、废油漆都是生活中很容易接触的危险废物,但大都没有按‘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处理。”清华大学环境系教授李金惠说。
“危险废物”对应英文学术用词为“hazardous waste”,但聂永丰很不认同将其翻译为“危险废物”四个字,早年中国专家也曾因将其翻译成“dangerous waste”多次闹出笑话。聂认为“核废料才称得上是‘危险废物’,普通的含铅、汞废弃物只属于对环境有害,还称不上危险。”在他看来,这个不准确的名词翻译,X先给处理“危险废物”树立一道心理障碍,“人都有远离危险的本能反应”。记者注意到,澳门环保署网站上同样使用“危险废物”四字;本港环保署相关负责人则告诉记者,在本港,具危险性或对环境有害的废物一般称为“化学废物”;而在台湾地区,“危险废物”的对应名称为“有害事业废弃物”。
各个X与地区对“危险废物”的概念界定都不同。中国环保部“危险废物名录”包含“医疗废物”、“废矿物油”、“爆炸性废物”、“含汞废物”、“含铅废物”等49个分类,涵盖石化、冶炼、生活用品制造、医疗器具生产等国计民生各个方面600余种,甚至比《巴塞尔公约》涵盖的范围更广。但对于中国将危险废物以“含汞废物”、“含铅废物”等分类的方法,较真的聂永丰也认为很不科学:“德国和美国的分类都更易于归类处理,他们把每一种危险废物的化学成分都直接命名标识。中国的分类太笼统。”
而在《巴塞尔公约》的规定中,含铅和汞的废弃物均被视为危险废弃物,并因接触容易而很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但各国环保法令对危险废物的定义不同,也要求各个X必须进行经常性的信息交流并及时向《巴塞尔公约》秘书处提交报告,以便在进行危险废物跨境转移前进行“事先知情同意”的程序确认。
危险废物的中国普查
《巴塞尔公约》已签,抱着“先摸摸底”的想法,中国内地在1991年选定17个城市做试点调查,三年后将调查范围推广到整个中国内地,随后又于1996年出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次以立法形式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转移、包装、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监督管理等活动进行相对系统的要求,明确规定了危险废物管理的具体方案和责任。
直到1998年,中国固体废物总量统计次有了相对准确的数字:八亿吨(其中危险废物总量数字并未单列)。但清华大学环境系教授李金惠认为“八亿吨”的数字并不准确,“以中部某省为例,该省在1998年已有20000多家企业参加这次调查。当时就存在少报、瞒报、误报、不报等现象。”李金惠说。“而且有些化工企业还附带建有医院和发电厂,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多,这给普查也带来困难。”
1998年,另一项事关中国危险废物处理的重要文件颁布:《X危险废物名录》。聂永丰介绍,中国的危险废物分类名录照搬《巴塞尔公约》的分类体系,在随后十多年的使用中,它的落地性差、与中国实际情况相差较大。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X危险废物名录》,对废物的行业来源的标注更为明晰。并给每种废物一个的代码,并标注出每种废物的腐蚀性(Corrosivity,C)、毒性(Toxicity, T)、易燃性(Ignitability, I)、反应性(Reactivity,R)和感染性(Infectivity, In)等五大危险特性。但《名录》整体的分类体系,并未做大的调整。
依据《名录》和多种危险废物处理法规,中国的危险废物普查与处理工作得以进展。2003年,《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发布,要求用三年时间建设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31座,这是官方X次以立法形式要求每个省区建立危险废物处理设施。
2010年2月6日,环保部、X统计局和农业部共同颁布《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普查时间段为2007年度)。其中涉及危险废物处理情况内容共计116字,且集中于“工业源中危险废物”,生活中易于接触的废油漆、废汞灯等并未列入普查范围。《公报》透露:2007年工业产生危险废物4573.69万吨,其中贮存量达到812.44万吨,但符合环保要求的贮存量只有275.64万吨,此外还有3.94万吨危险废物被倾倒丢弃。但这近四万吨危险废物究竟被丢弃到何处,《公报》并未说明。
值得注意到是,在环保部2007年发布的《2007年全国环境统计概要》中,透露的全国危险废物产生量数字则为1079万吨,并“比上年略有减少”。此数字与2010年新发布数字(4573.69万吨)的误差达到惊人的3494.69万吨。
“就像中国以前进行的人口普查一样,中国的危险废物到底有多少,谁也搞不清。”聂永丰告诉记者,“只要涉及到让企业掏钱处理废物,肯定会少报、瞒报。”而清华大学环境系教授李金惠则告诉记者:“环保部的环境公报披露中国危险废物的年产生量在1000万吨左右,但根据我的估计,这个数字实际上可能在4000万吨到6000万吨之间。其中大约有四成左右被焚烧处理,三成被填埋,其它则被回收利用。”
2003年11月,中国发布《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通知》,危险废物处理产业化进程自此启动。通过全国范围的普查以摸清危险废物产生量,本是建设处理设施的数据基础。在数据仍然存疑、市场情况不明的情况下,焚烧炉、填埋场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仍然在中国各地迅速建设起来。
“危险废物焚烧作为一种处理技术,本身是成熟的。可将危险废物的毒性完全消除,但其废渣仍需填埋;而建造危险废物填埋场是危险废物终处理手段,但科学上并不能完全无害,时间一长危险废物肯定还是会渗透到环境中。”李金惠说,“但事实上,目前中国各地的危险废物填埋作业,并没有考虑将来把危险废物再挖出来进行综合利用。填埋场满了就再建一个。”
相比1991年的“先摸清底”,如今大多数省区都建设有处理危险废物的填埋场、焚烧炉等设施,危险废物处理业已成为一项年产值数十亿的产业。以深圳东江环保为例,该公司主要业务是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与综合利用,旗下有二十多家分公司,已在香港上市,总资产在2008年达到11.91亿。
甚至一份名为《2010-2012年中国危险废物治理投资前景分析》的文档,在网络上的要价可达8000元。
危废处理能力过半被闲置
根据环保部公开资料计算,截至2007年,除了西藏,中国内地共有1109家企业(中石化、吉化、燕山石化等国企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处理设施,未列入此计算结果)具有环保部或各省市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处理能力总和共计15340151.7吨。而环保部公布的《2007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当年中国“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079万吨,排放量为736吨(此数据在环保部公布的另一份文件《2007年全国环境统计概要》中为1000吨)”。也就是说,中国至少在2007年,已具备处理当年内地产生的全部危险废物的能力,甚至还有455万吨的处理能力出于闲置状态。
但在这1109家一线参与危险废物处理的企业中,普遍存在产能闲置的问题。本刊记者电话采访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河南、天津等地X过一百家危险废物处理企业,针对处理能力浪费情况,他们的回答均为“至少一半”或“一半以上。”
江苏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负责人告诉凤凰周刊,自己企业危险废物处理能力集中在废汞灯,建厂时设计年处理能力为1500吨。“但一年只能处理六七百吨就。有一半的处理能力等于投资浪费,没有货源。”
该负责人透露,自己的处理厂每年处理的危险废物多数来自附近的外企,而国企和私企一般都不愿将危险废物送到厂里处理,随便丢弃的现象很严重。“每吨我要收3000元左右的处理费。在X没有相关税收X惠或严厉惩罚措施的情况下,国内企业不可能产生较强的自律意识。”“在华外企在危险废物处理上相对积极的论断”,也得到八十余家危险废物处理企业负责人的证实。在他们看来,自己的处理厂看起来更像“在华外企危险废物处理厂”。清华大学教授聂永丰告诉记者:“一天能处理六七十吨危险废物的处理厂,已算大厂。”
这意味着,中国的1109家危险废物处理企业,每年至少有六个月时间处于停工状态,实际上每年得到妥善处理的危险废物多有767万吨左右,2007年仍有三百多万吨新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处理状况并不明晰。
值得注意的是,这只是按照环保部公布的“每年产生1079万吨”计算。如果按照清华大学教授李金惠估计的每年产生量(4000万到6000万吨之间)计算,这意味着中国每年将有3300万到5300万吨左右的危险废物处于无法处理状态。
而以上数字计算,也并未包括在危险废物处理上留下的陈年旧账。
危险废物回收难
位于深圳福田区的红梅危险废物填埋场建于1995年,是中国内地标准化设计的危险废物填埋场,清华大学环境系教授聂永丰和李金惠都曾参与此项目。但修建这一项目的起因并非因为当时的深圳X前意识到危险废物处理的重要,而是由于一起化学品爆炸事故。1993年8月5日,深圳市清水河仓库区一危险品仓库突发爆炸。大火燃烧10余小时,伤亡300多人。但化学品残留如何才能妥善处理?清华大学环境系固废研究所终承担起设计国内个标准化危险废物填埋场的任务。“当时清华正在做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土地处置技术的研究,没想到这项技术原本准备使用的项目没了下文,反而因为‘八五’大爆炸用在了深圳。在此之前,中国危险废物的存放并没有很好的条件和设备。”聂永丰说。
修建红梅填埋场,是中国投入巨额资金进行危险废物处理事务的开始。总容量两万立方米的红梅填埋场,如今因逐渐“满员”已面临关闭,而对于其他国内废物处理设施而言,“没有货源”的困扰可能仍将持续。
危险废物回收为何难?聂永丰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民众和X都不重视。
危险废物中大多为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的处理特点与水污染、气体污染有很大不同。“处理固体废物X先要求集中堆放,对环境产生影响不会如水污染、大气污染那么快速,所以人们不会很重视。”此外,垃圾分类也是将生活中的危险废物X分离回收的重要环节。与台港澳地区相比,中国内地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上发力晚,因分类意识淡漠而收效甚微。本刊记者在北京海淀区询问三位环卫工人,他们均不知道垃圾分类,只注意在大堆回收质量低下的垃圾中有哪些可以卖钱。含汞的日光灯管是家家都会用的灯具,但人们的使用习惯大多是用过就扔,“甚至有些单位每逢X导参观,就立刻全部换新的灯管,也是资源的浪费。”聂永丰说。
一节废弃五号镍镉电池的电解质溶液如果在土壤里完全泄露,可使数平方米范围的土地在数年内寸草不生,对整块土壤的影响也将持续半个世纪。对于废电池、废汞灯等在民众生活中分散使用产生的危险废物,一旦垃圾分类失效,其集中处理的成本与难度也相应提高。
2003年的SARS危机提高了中国X对传染性、有毒有害物品的防范,各省建设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提上日程,X对东中西部省市的相关建设也都有补助。但对于中国各XX,危险废物处理则并非环保议题那么简单。《巴塞尔公约》来到中国二十年来,在保护中国免于发达X危险废物影响的同时,也使得内地各省市之间在危险废物处理议题上出现一个个“危险废物处理邦国”。“地方X也是为面子考虑,没有哪个省市会愿意看到危险废物进入辖区。帮别的省市处理危险废物,并没有什么好处,万一出了事故还需要承担责任。”跨省市的危险废物转移变得困难,直接导致多个省市在危险废物处理能力上的重复建设。由于危险废物处理并没有严格纳入官员政绩考核,建设处理厂也难以成为官员施政重点。
此外,危险废物处理企业运营上的成本负担,也成为难以找到合适货源的原因。
金隅生态岛危险废物处理厂位于北京房山区窦店镇,距离北京城中心约两小时车程。厂区戒备森严,外围共有46个摄像头24小时录像并专人看守,如果不经过签字、检查、核准,所有进入厂区的人车都不得随意出厂。生态岛某安全生产负责人告诉本刊记者,北京发改委给生态岛定的处理价格为1750元左右,“在全国来说并不算高,但还得到处寻找废物来源。全国各地的危险废物处理厂几乎都这样。”
为降低运营成本,生态岛也曾筹划办理税收减免,“但X的税收减免名录里不包括危险废物处理行业。”
之所以外企会成为中国危险废物付费处理的主力军,除了他们在其祖国享受相关税收减免政策,也因为国外相关法规有“产生者延伸责任制”:产生的废物如果因不遵守法规进行处理而出事故,既追究处理者责任,也追究生产者责任。“中国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没有这一条。2004年法规修订时,我们呼吁将这一条加入,终也没成功。”聂永丰说,“此外,外企在自律上也普遍有更多考虑:处理要合格,任何时候打官司就都不会输。”
危险废物回收难,还在于游商四处窜货。
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主任陈京平告诉记者,该中心主要处理含铅、汞的危险废物。电动车行业近年发展迅猛,废铅酸蓄电池成为危险废物中的抢手货,也是该中心的重点收购处理对象。但“北京九成以上的废铅酸蓄电池都被游商收购,由于北京管理严格,个人不得拆解废电瓶,很多蓄电池都被倒卖到河北再非法拆解。”
“现在建一个新的危险废物处理厂非常难。民众环保意识不强,地方X的积极性不高,处理厂找货源困难,企业又不愿把危险废物往处理厂里送。”聂永丰说。
被绑架的危险废物处理
危险废物的处理因“危险”而令人敬而远之,又因种种中国国情而困局难破,除此之外,危险废物处理也被舆论和其他原因绑架。
固体废物本身是一种资源,其中危险废物的不少种类也都具有回收价值。填埋场要解决的重要的问题是如何避免对地下水的影响,焚烧炉的问题是如何避免对空气产生污染。“媒体经常吵着说焚烧对空气有影响,但问题是美国、欧盟、香港和台湾地区的危险废物,有不小的比重都是靠焚烧炉处理的,而且其尾气中的二噁英也被固化回收了。”聂永丰无奈地说,“但我这么说肯定会被说自己与企业有利益关系。”
而中国禁止进口洋垃圾,在聂永丰看来也是“囿于面子”。
大多数洋垃圾都是具有较高回收利用价值的资源。相反中国的生活垃圾反而整天被要求分类处理,在聂永丰看来,中国的生活垃圾被分类回收的价值并不很大。“明明是资源的非说不是资源,不是资源的非说是资源,中国废物处理的问题往往被媒体、公众、政治和情绪所绑架。”聂永丰说。
看似不危险的“危险废物”
环保专家介绍,电子产品垃圾虽含有铅、水银、溴化阻燃剂等有毒有害物质,但其整体在多数X并未将所有电子废物列为“危险废物”。《巴塞尔公约》签订时间早在1989年,其时电脑仍未大面积普及到个人用户,当时各国民众也并未意识到二十多年后大量的电子垃圾将成为一场危及X环境的灾难。又因其经拆解后仍能产生较高利润,已成为跨境转移的大宗垃圾种类,且多从发达X转移至亚非拉地区。
绿色和平告诉本刊记者,其英国办公室工作人员曾将一套卫星系统安放在一台废弃的电脑显示器中,以追寻其终拆解地。三个月后,这台显示器出现在非洲某国的村落,并被拆解回收,“手工拆解对人的健康危害较大。”非洲成为欧洲电子垃圾的一个落脚地。而据2007年广东《新快报》报道,X有七成电子垃圾曾倾倒至中国,使得中国成为世界上主要的电子垃圾场。而电子洋垃圾所含的有毒物质在经过简单拆解后,产生的废水废气及二次废物给环境造成的污染,是“100年也恢复不了的”。
虽然中国明令禁止进口电子洋垃圾并加强监管,但在高利润的驱动下,近年来在海关截获电子垃圾仍时有发生。对此,李金惠教授说:“目前全世界对于电子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存在争议,其中的概念也存在灰色地带。但像显示器、电脑主板等含铅、汞的电子废物,严格来说是属于危险废物的。”
为X处理危险废弃物,澳门特区X在2005年计划兴建特殊及危险废物处理站时,已“考虑把部分具危险性的电子废物列入处理范畴。”而中国内地在相关概念界定上,仍需进一步厘清。
对于中国的危险废物处理,聂永丰认为重要的一个困难是中国各行各业的人都不是很重视。”“不像每天都喝的牛奶,一添加三聚氰胺人们都强烈关注。但如果不关注危险废物处理,其对环境的污染可能会持续上百年甚至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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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每年出口危险废物近5000吨
文/凤凰周刊记者商华鸽
中国环保部于2010年发布《200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披露:“2009年,环境保护部共受理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申请12件,审核通过8件。出口的危险废物涉及电镀污泥、镍镉、镍氢、锂、碱锰/锰锌电池、废汞灯等类别,共计4330吨。”
短短不到一百字,中国危险废物出口情况浮出水面。
危险废物出口德日法韩
与大多数人的预想不同,中国危险废物出口目的地并非亚非拉等X三世界X。环保部公布的《2008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透露,“(中国危险废物的)进口国主要为比利时、新加坡、日本、德国、法国、韩国等地。”
在2008年,北京环保部共受理危险废物出口申请24份,其中内地11份,另外13份则来自台湾地区,出口危险废物总量达到13991.8吨。台湾行政院环保署相关负责人告诉本刊记者:“所有的跨国境废物转移动作,均需按照《巴塞尔公约》的规定执行。由于台湾不是联合国成员,所以部分危险废物的出口需要企业向北京环保部直接提交申请。”
这意味着,随着多年来颇受诟病的非法“洋垃圾”(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进口因严格监管而日趋减少,中国通过国际公约进行危险废物出口处理的举措也在同步进行。借助日本、德国、法国等X的X危险废物处理技术,中国出口的危险废物得到环境无害化的处理,并回收利用。
清华大学教授李金惠现任联合国环境署《巴塞尔公约》亚太地区协调中心执行秘书,也承担大量环保部委托的关于危险废物战略与政策研究、能力建设方面任务。李向凤凰周刊透露:“中国产生的危险废物,每年大约有四成左右被焚烧处理,三成被填埋,其它则被回收利用。而每年出口的4000多吨的危险废物,均来自被回收利用的X三部分,总量还很少只占万分之几。而中国在危废出口处理上的作为,在国际上来说也是负责任的。”分析人士认为,中国在世界舞台上影响力正日渐加大,在危险废物出口上体现“负责任大国”应有的作为,是中国维护国际形象的举措之一。
环保部官员在接受本刊采访时则低调表示:“中国都是在《巴塞尔公约》等国际规定下进行危险废物出口,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即可。
中国出口危险废物途径
危险废物因其容易造成重大环境灾难而需谨慎转移,跨国境转移尤需反复考量。危险废物的转移,主要是因为两种原因:危险废物属有毒有害且在母国难以被X控制;危险废物具有较高的资源化利用价值。前者多需要母国提交申请的企业支付高额处理费用,而后者由于价值较高,反而会以不错的价格将危险废物售卖。
在危险废物出口过程中,运输安全是重中之重。其运输与普通废品的运输也有不同,需按照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规定进行,目前很多危险废物处理企业配备了GPS系统,适时追踪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的位置,车辆必须在X时间和路线进行运输。比如避开高峰时段和敏感路段(比如水库附近)等。
除了运输上需要小心谨慎,中国对外出口危险废物的程序也严格按照《巴塞尔公约》的规定执行。再加上中国《X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必之《巴塞尔公约》更为详尽细致,中国堪称“X额遵约”典范:申请书、越境转移通知书、危险废物基本情况数据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境内境外运输路线和联系方式……十二份详细表单,将中国危险废物出口之路的方方面面均预估并拟定详细方案。
李金惠从1999年开始参加《巴塞尔公约》历次工作组会议和缔约方会议,是中国X参加《巴塞尔公约》谈判代表团成员。
“中国官方并没有要求一定要出口到发达X,但中国的危险废物进出口一直严格遵守《巴塞尔公约》对危险废物转移的要求。”李金惠说。危险废物出口的前提是,出口国与接收国之间必须要有一个“官方对官方”的书面同意书,“要事先知情”。
X先,中国出口危险废物的接收国要有相关处理设施和技术,发达X这方面比较成熟;
其次,接收国的环境政策要允许。“假如中国要出口危险废物到非洲去,这在操作上也不现实。因为非洲X在政策上不允许危险废物入境。”
如果中国出口废汞灯到日本,中国可能要付一定的费用,这相当于购买日本的X技术来帮助中国进行危险废物处理;但如果是以吨为单位出口废电池,出口方则不一定要向接收单位支付费用,“成吨的废电池的相关金属含量可能比矿石的品位还要高,回收利用价值并不低。”李金惠说。
《巴塞尔公约》效力存疑
《巴塞尔公约》作为一份缔结于瑞士小城巴塞尔的国际公约,从1989年开始成为国际上处理危险废物跨境转移的平台。中国在1990年成为《巴塞尔公约》缔约国后也面临履行相关责任的问题。
《巴塞尔公约》下设有遵约委员会,专门规范X间在危险废物处理上的不遵约行为。如果一个X有了违法行为,受害国需要先向联合国环境署提出来。事实上,大多数违反国际环境公约的行为,后都以协商解决。李金惠告诉凤凰周刊:“在世界舆论氛围中,因违约而使得其它X环境受损的行为,是非常丢人的。”
这种“丢人”后果不仅仅让X蒙羞,有时也会深刻影响政局。
2006年8月,在一艘巴拿马籍船只将有毒垃圾倾倒在科特迪瓦境内后,不到一个月已导致三人死亡,1500人出现病症。当年9月6日,科特迪瓦X因有毒垃圾致伤亡的事件而全体辞职。
相比而言,中国在危废出口问题上的自律,甚至比一些发达X做得更好。
2010年8月,巴西环境与再生自然资源协会在巴西南部港口也发现承载来自德国的22吨有害废弃物的货柜,而相关业者因此也被罚款。此货柜申报为可回收塑料,但实际却盛装了清洁用品包装容器、免洗尿布和被污染的废弃物。业者已被限期于8月26日前把所有垃圾运回德国。该协会主席表示:“巴西与德国均为《巴塞尔公约》缔约国,但此举对巴西人民实为不敬,也对国际公约的缔约国实实在在地打了一巴掌。”
“事实上,《巴塞尔公约》虽然达成已有21年,但是其发挥的实质作用一直有限。因为它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发展中X和不发达X环境。这也就相应提高了发达X处理危险废物的成本。”清华大学教授聂永丰告诉记者,“即使是那些签了合约的发达X,真正上心的,也不多。”《巴塞尔公约》作为一张纸面合约,约束力有限也在预料之中。而X间的危废非法转移,国际上也一直不断。
不签约的美国
截至2010年,《巴塞尔公约》的缔约国已达173个,世界上绝大多数大国均为其缔约国。的例外是美国。
李金惠教授认为,美国不签署《巴塞尔公约》的核心原因,还是因为美国对国际环境公约的一贯态度。整体上看,奉行单边主义的美国不太遵守联合国大多数X在环境上制订的规则。由于美国建立了完善的国内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拥有各种X处理设施,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基本不出口,“自己处理掉比出口到欧洲和亚洲成本反而更低。”
美国与加拿大、墨西哥等国就危险废物转移也签有双边协议,并履行相关义务。但在《巴塞尔公约》与其国内法律有违背的情况下,美国还是以其国内法律为准,其在1972年已制订相关法案,对危险废物的定义、分类和管理体系非常清晰成熟。相比较而言,《巴塞尔公约》在分类和使用便利上反落下风。
此外,对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危险废物进行“国际管理”,在美国看来是一种约束市场经济的行为。在美国在处理一顿电子垃圾耗资3000美元,但若运到非洲或亚洲去处理,只需付100美元,即使再加上来回运费,也比在美国国内处理成本低得多。电子垃圾多年来大举入侵亚非拉美X,也就不难理解。
但对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等,发达X一旦签约,会立刻拿出大量资金做研究,“因为怕自己X的气候环境受影响。”
相对于美国依靠《巴塞尔公约》相关规定模糊而将电子垃圾倾销至中国的举措,中国环保部在2008年发布的《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规定,中国出口危险废物的一个必须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处置该危险废物所需的足够的技术能力和必要的设施、设备或者适当的处置场所,且进口国(地区)的处置者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必要设施、设备和场所,并能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处置该危险废物。
“公约全称为《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控制’,而非‘禁止’,缔约国的措辞使用已表明这份公约只是一个非强制性的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平台,并不具有惩罚性。”
“像中国这样在崛起过程中的X,反而顾及国际形象,做得相对规范。”聂永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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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危废处理的国际空间
文/凤凰周刊记者商华鸽
台湾王永庆装着含汞废物的船,曾在海上漂了几年,也没找到愿意接收的X;本港作为星光熠熠的东方之珠,借用明星力量为废物处理提升效能;澳门比之本港更显窄狭,其危险废物处理意识觉醒与起步则更早……台港澳地方都不大,但作为三个分别曾被日本、英国和葡萄牙殖民过的地方,他们在危险废物议题处理上的经验与渠道,或可为内地观摩借鉴。
台湾:内地与日本两手抓
在台湾地区,危险废物多用“有害事业废弃物”指代。台湾地区的危险废物认定标准规定,有害事业废弃物涵盖三类:种为制成有害物,其来源多为化学工业;X二种为混合五金废料,废弃电动马达以及废弃电视、电脑等家电均为其来源;X三种为生物医疗废弃物。台湾近年来通过中国大陆进行的危险废物出口,多集中在混合五金废料上。
台湾环保署向本刊记者介绍了台湾危险废物出口的流程:内地环保部每年会定期发布批文并公布本年度各种危险废物的出口额度。台湾的危险废物出口企业必须拿到中国内地危险废物接收方的批文;通过海基会、海协会的平台操作,证明批文的真实X;在出口报关前,台湾环保署对每一项危险废物出口进行风险评估,内容包括“这些东西运到内地,有可能对内地环境造成多大影响”等,并针对输出者所申报的数据跟踪核实比对其废弃物的实际流向。
台湾产出的危险废物大部分均被本岛加工回收,出口比例近年来均不X过0.2%,台湾环保署相关负责人认为这个比例“在全世界都算很低。”之所以出口比例低,原因在于台湾环保署扶持台湾本土的环保产业,同时提升处理机构的处理量能。全台湾有四个环保科技园区,进入园区的厂商都给予租金及税收X惠。
与此同时,台湾也一直在着力将各种容易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化工、电子产业向岛外转移。以至有大陆游客到台湾游览时大发感慨,认为台湾相比大陆落后太多,原因是“环台湾岛走一圈,连一个烟囱都没看见。”
而中国大陆,业已成为承接台湾石化、火电等高污染产业的重要基地。
由于《巴塞尔公约》为联合国成员国所缔结,台湾并非联合国成员,自然不是该公约的“签署国”,长期以来一直以“自动遵约”方式参与X危险废物处理事务。
此外,隶属于台湾外交部的亚东关系协会,也曾于2005年与日本的财团法人交流协会签订关于危险废物跨境转移的《台日协定》。 财团法人交流协会是在台湾X与日本于1972年断交之后,日本以民间团体的名义所成立的机构。日本以其代替以往日本驻台大使馆功能,其作用类似于美国设在台湾的美国在台协会。
台湾外交部相关负责人告知凤凰周刊,由于台湾与日本没有邦交,台湾在日本处理台日往来的机构为“台北驻日经济文化代表处”。此代表处在日本东京、福冈、那霸、札幌、打扮、横滨五地市均设有分支机构,以处理台日间各种政经文化交流事物,“起到的是大使馆的作用”。与之相类似,台湾与美国处理相关事务的机构则为“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
但在2008年4月于东京达成的《X二届台日环境会议议事录》则记录:“……有关台湾方面所提许可数量太少将增加审查作业问题,日本方面表示正在进行检讨,完成检讨后将与台湾方面协商……”。这意味着,台湾向日本跨境转移危险废物的吨量,在2005年《台日协定》签订后呈上升趋势。
台湾环保署告诉本刊记者,自2006年1月1日《台日协定》生效至今,已有约三千吨危险废弃物输出至日本处理。本刊记者联系财团法人交流协会台北办事处,其发言人助理桧山伸司先生则对本刊低调表示“并不知情”。
日本可以将台湾的危险废物进行资源化处理,是自动遵约的台湾向其出口危险废物的基本前提。亚东关系协会发言人颜平和告诉凤凰周刊,台湾相关的危险废物处理技术本身也很成熟,但由于规模化不够,并不值得因为台湾岛的危险废物处理而添置更多的焚烧炉,“选择向日本出口成本反而更低。”
《台日协定》的签订经过台湾当局长达12年的沟通交涉,是台湾X次依照国际环保公约与他国签署协议,台湾环保署认为其签订“具有指标性意义”,凸显出台湾积极参与《巴塞尔公约》的决心。亚东关系协会发言人颜平和告诉凤凰周刊,《台日协定》的签订很曲折,主要是因为台日之间没有邦交,协议的签订会比较审慎,而且各种事务在处理X先性上没有X势,往往被其它邦交国的事务一再延后。
分析人士认为,此举是台湾努力争取国际空间的举措之一。
香港:刘青云的垃圾观
香港弹丸之地,每天共产生18000吨固体废物,拜垃圾分类意识深入人心所赐,每天有一半的固体垃圾都可回收再利用。但由于香港寸土寸金,将每天剩下的9000吨固体废物全填入填埋区的举动已让环境局长邱腾华无法忍受,“这种单一的废物处理方式,必须改变。”
香港X为宣传垃圾分类,刘青云等明星出境的公益广告经常在电视、网络等媒介播出,在香港环保署网站上,《都市固体废物管理政策大纲》、《家居废物源头分类计划》等相关指引一应俱全,并且全港每一个垃圾桶的位置都有标示。而内地各地环保局网站上则少见相关倡导。由于刘青云带着他的垃圾分类法经常与香港市民在各种传媒上见面,虽然香港的垃圾分类起步并不算早,但反而走在中国内地前面。
香港将具危险性或对环境有害的废物称为“化学废物”,受香港《废物处置条例》及《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的规管,危险废物从产生至弃置,均受“运载纪录”制度监察。在包装、标识、贮存、收集、运输及处置等方面也须按相关管制及工作守则的规定操作。2009年,本港共处理52000多吨从香港的陆地和船舶上产生的危险废物。
香港特区X现设有一所危险废物处理中心,主要采用化学处理及高温焚化技术处理化学废物,并辅设两个堆填区填埋未能在处理中心处置的废物,废石棉、废电池等均在填埋之列。另外,持牌的私营处置及回收设施亦有向本港有关业界提供服务。除在本地处置外,本港在2007年至2009三年间,每年平均出口约1100吨危险废物到国外循环再造。
香港环保署梁嘉宏告诉本刊,无论在九七回归前或回归后,香港一直自行处理危险废物。在回归前,香港透过英国参与有关《巴塞尔公约》的工作。为履行《巴塞尔公约》的责任,本港于1996年曾就管制危险废物进出口修订《废物处置条例》,并以许可证制度进行管制。就《巴塞尔公约》的实施方面,香港亦已在2006年透过《废物处置条例》立法禁止危险废物从发达X进口本港。
2001年,内地环保部曾与香港联合发布《内地与香港特区两地间废物转移管制合作的备忘录》,就危险废物在香港与内地之间的跨境转移作出规划。根据《备忘录》,香港与内地间的危险废物移运也按照《巴塞尔公约》的模式进行,由于本港早已有足够的处理危险废物能力,所以多年来并未批准危险废物运往内地。
香港环保署透露,在过去十年,除2001至2002年间共有45吨危险废物从内地进口本港的化学废物处理中心处理外,香港在危险废物处理业务上与内地堪称“隔绝”状态。
澳门:为电子垃圾国际招标
澳门是世界上人口密度大的地区之一。和其它人口稠密地区一样,澳门也面临在有限的地方把日渐增多的废物处理好的严峻挑战。自1992年起,澳门所有的生活垃圾均以焚烧处理。1992年2009年,澳门焚化中心共处理垃圾400多万吨。如果这些垃圾以堆埋方式处理,其占用的土地面积相当于整个澳门半岛。事实上,由于面积比香港更狭小而垃圾日益增多,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澳门便确立以焚化为主、堆填为辅的垃圾处理模式。
澳门本地所产生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垃圾、本地工厂在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有害物料、淤泥、和废旧轮胎。在以前,这一类特别废料的处理,一直都通过澳门的垃圾焚化中心、污水处理厂、垃圾堆填区来吸纳。
2005年,澳门特区X出于未来对更为完善处置系统的需要,为澳门展开国际招标筹建一座全新的处理设施。其中,澳门也将国际上普遍有争议的电子垃圾作为危险废物之一种作为焚烧处理对象。
澳门环境委员会执委会代主席黄蔓荭认为,电器及电动器械产品部件的处理不当,会对环境产生各种不同的污染,但由于这些产品多元化,处理及处置工艺无论在规模或技术上均较为复杂、困难。进口到澳门的电器及电动器械产品种类繁多,大致上可分作115类,涵盖范围极广。据澳门环委会资料显示,澳门在处理居民的电子废物上并无记录,但澳门不允许大型电子废物进入堆填区填埋,大部分的电子废物估计已由二手巿场吸纳。经由二手、三手淘汰后,电子废物将在回收后直接焚化回收。
对于内地每年庞大的报废电子垃圾吨量来说,或可部分借鉴澳门将电子废物列入危险废物回收处理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