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应防爆阀门电动装置简介:
本系列电装阀门电动装置DZW30-18/DSI由电动机、减速机构、力矩控制机构、行程控制机构、开度指示机构、手-电动切换机构、手轮及电气部分组成。煤矿井下阀门的X驱动机构,一般由防爆电机和整套减速机构、保护机构等组成。主要用于排水管控制流体的方向、压力、流量的装置,是使配管和设备内的介质(液体、气体、粉末)流动或停止并能控制其流量的装置。具有功能全、性能可靠、控制系统X、体积小、重量轻、使用维护方便等特点。可对阀门实行远控、集控和自动控制。广泛用于电力、冶金、石油、化工、造纸、污水处理等行业。
二、供应防爆阀门电动装置参数:
名称:防爆阀门电动头
型号: DZW60-24EB
规格: DZW5-1000
环境:ZW为户外型
类型:ZB为隔爆型,ZZ整体型,ZT整体调节型
三、供应防爆阀门电动装置注意:
隔爆型电气部分加了隔爆面结构,并采用隔爆型接线盒和YDF隔爆型阀门用电动机。安装、调试和维护时,不可损伤隔爆面;不得在爆炸环境下拆去与电气有关的箱盖带电操作,打开电气箱盖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重装时盖严紧固以保证隔爆性能!
四、供应防爆阀门电动装置性能特征:
隔爆型电动装置的性能参数及技术指标符合GB/T249232。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条件制造。外壳允许使用的不低于HT灰铸或轻合金。当采用轻合金外壳时,其材料的抗拉强度应不低于120MPa、含镁不允许大于6%(质量百分比)外壳部件须进行耐压试验,IIA、IIB;压力为-1.0MPa,保压时间均为10S-12S。试验后,隔爆外壳不得损伤,不得发生永久变形;接洽发面的任何部位不得有永久性的增大。隔爆零件的隔爆面在加工后应及时涂上防锈漆或进行其他防锈措施处理。在贮藏、运输过程中不得磕碰和锈蚀。接线空腔结构应符合相应防爆型的要求。其结构及尺寸设计应便于导线、电缆的可靠接线。电气箱壳盖上应设有“断电源后开盖”字样的警示牌,隔爆型电动装置承受GB3836.2-2000中15.1和15.2规定的隔爆实验时,所有隔爆零件应无结构损坏或可能影响隔爆性能的永久变形。外壳任意一部分的X高表面温度不高于:135℃(T4)、85℃(T6)。防护等X应不低于IP54。非金属外壳和外壳的非金属部件。应按GB3836.1-2000中23.4.7.3、23.4.7和23.4.7.7的规定依次做耐热试验、耐寒实验、光老化实验、机械实验,X后做有关的防爆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