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定轮钢闸门执行标准
1平面定轮钢闸门制造应按施工图纸和GB/T14173X7.4节的规定执行。
2平面定轮钢闸门不论整体或分节制造,每扇平面定轮钢闸门都应在工厂进行整体组装(包括主轮或滑道、侧轮、充水阀等部件)检查,各项偏差和接头错位,均应符合施工图纸和上述规范的规定。检验合格后,应在组合处打上明显的标记和编号,并焊上定位板。
3平面定轮钢闸门的主支承行走装置或反向支持装置组装时,应以止水座面为基准面进行调整。所有滚轮和滑块应在同一平面,其平面度允许公差应符合施工图和规范要求。
平面定轮钢闸门结构
平面定轮钢闸门制造所用的金属材料,包括黑色金属材料和有色金属材料,必须符合施工图规定,其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必须符合现行的X标准,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
2橡胶水封
2.1所有平面定轮钢平面定轮钢闸门橡胶水封的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GB/T14173附录D有关规定。
2.2平面定轮钢平面定轮钢闸门橡胶水封的供货数量应比施工图样多5%,以备安装损耗用。
2.3所有平面定轮钢闸门橡胶水封接头的粘接,应由中标人通过试验选定粘接方法,并应经采购人批准。
2.4采用热胶合时,应按橡胶水封厂提供的操作规程进行粘结和硫化,并应提供与橡胶水封形状和断面一致的加热压模。
2.5采用冷粘接时,中标人应提交一份包括冷胶剂的技术性能和有关参数、粘结工艺及其试验数据的冷粘接措施报告,报送采购人批准后实施。
2.6橡塑复合水封应采用"无节型"。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不得盘折。
3自润滑材料
3.1金属结构自润滑滑块或轴承材料性能应符合本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的规定,其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
4防腐、润滑材料
金属结构防腐材料、轴镀层材料以及转动部位灌注的润滑材料应符合本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的规定,其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
5单个构件
5.1制定零部件及单个构件工艺时,应预留焊接收缩量、机加工的切削余量。
5.2焊接坡口型式和尺寸应满足规范的规定。
5.3用于制造平面定轮钢闸门或门槽埋件的型钢或组焊而成的单个构件应进行整平和矫正,其偏差符合GB/T14173X7.1节规定。
6铸钢件
6.1铸钢件应符合施工图纸和GB/T14173X7.2节中有关规定。
6.2铸钢件的化学成份和机械性能应符合GB/T11352或GB/T14408的有关规定。
6.3所有铸钢件缺陷的补焊,均应按照GB/T14173X7.2节规定执行。
7锻件
7.1应按锻件施工图纸和GB/T14173X7.2节有关规定进行锻造。
7.2锻件的质量检查按施工图纸及GB/T14173规定进行。
7.3吊具、吊轴、轮轴的缺陷不得补焊。
8零部件
零部件的加工和装配按施工图纸和Q/ZB75、Q/ZB76的规定执行。装配后应在转动部位灌注润滑脂。平面定轮钢闸门所有材料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执行。
9埋件制造
9.1平面定轮钢闸门埋件制造应按施工图纸及GB/T14173X7.3节的规定执行。
9.2所有埋件焊接完毕并对变形校正后,才能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对轨面或止水座面进行机加工。
9.3每套门槽应在制造厂进行预组装,各项尺寸偏差及接缝错位应符合施工图纸和上述规范的有关规定。检验合格后,应在组合处打上明显的标记和编号。
9.4支铰关节轴承采用低摩擦系数自润滑材料,支铰铸钢件制造按一类铸件要求执行,需经出厂验收后方可发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