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阀门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要求 一、制造工艺及材料的要求 二、阀门结构形式的要求 三、电动执行机构的要求
.1 电动执行机构采用原装进口系列产品。结构形式为一体式(控制箱与执行结构一体)。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可以接受开、关量控制信号;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可以接受4-20mA模拟量控制信号。本体配置手轮和就地/远方切换开关。卖方详细说明手轮的安装位置、驱动原理,手轮的布置有利于现场人员的调试与维护。在电动操作脱开时,无论电机是转动或是静止状态,都能安全的切换到手轮操作位置。 2 当接到电动机接线上的启动和运行的电压为X低额定电压时,所选用的电动操作装置在X大不平衡压力下和规定行程时间内,能在开启或关闭方向上良好地操作阀门(启动、加速、运行和停止)。 3 三相交流异步电动机具有良好的伺服特性,即具有高的启动转矩倍数,低的启动电流倍数和小的转动惯量。并具有电机的过热保护和断相保护功能。 4 电动执行机构其传动部件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操作机构全行程操作平稳无卡涩、无跳动现象,调整精度高,动作准确。 5 开度限位装置可靠,保证无过开过关现象,开度标志明显,开关无空程,并保证开度指示与阀板开度所显示的位置一致。 6 选用的电动执行装置,控制安全可靠,可就地操作也可远控,并能满足计算机程序控制的要求(DCS)。 7 电动执行机构具有可靠的电磁制动功能,能防止电动机隋走,卖方详细说明采用的制动方法及性能。 8 电动执行机构具有机械位置指示器。 9 电动执行机构具有结构简单、性能可靠的双向力矩保护装置,确保电动阀门的关闭严密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