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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佩戴自救器撤离灾区时要注意口具和鼻夹一定要咬紧夹好,绝不能中途取下口具和鼻夹。
2、生氧剂产生的氧气要比环境空气温度干热,但对人体无害。
3、佩戴时不要压迫气囊,以防损坏漏气。
4、佩带自救器要求操作准确迅速,使用者必须经过预先训练,并经考试合格方可配备。
使用维护
1、自救器必须随身携带,应尽量避免碰撞。严禁将自救器当坐垫使用 [4] 。
2、自救器不使用时严禁随意打开。
3、在携带自救器前,应检查外观有无损坏和碰撞凹痕,若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送交有关部门检查。
4、自救器只能佩戴使用一次,使用过的自救器已经报废,不得再次使用。
5、自救器应定期检查气密性是否良好。气密不良的自救器严禁使用。根据《煤矿自救器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将被测自救器放入气密检查仪腔体内(注意腔体内剩余空间若过大,应适当填加实体充填物),扣合封压盖,使压力达到(5~6)kPa,15秒时间内压力下降值不X过300Pa为合格。随身携带的自救器一般1~2个月检查1次,受到剧烈撞击有漏气可能的自救器应随时进行检查。壳体发热属于正常现象.在使用过程中禁止摘下口具说话.防碰撞,不能当坐垫使用.个人悬挂和距离不能X过个人3米远.